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条件:

成立条件

工商局注册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

向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乙级资质(暂定),要满足以下标准:

1、企业不得少于50万元;

2、企业的出资人中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且从事工作10年以上;

4、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

5、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手续齐全;

7、企业取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8、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0、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申办程序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由审批;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